2008年农村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报名资格复审条件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年龄在30岁以下(1978年6月1日以后出生),政治合格,表现良好,身体健康。
(2)初中特岗教师只招收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毕业生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小学特岗教师只招收全日制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凡通过自考或成人教育取得的专科或本科二次学历者不在此次特岗教师招聘范围内。
(3)本次招聘为编制内、区内招聘,已被2006、2007年农村学校录用的特岗教师,不能再报名参加今年的特岗教师招聘。
二、报考毕业生应出具的材料:
1、应聘毕业生:
l 学校就业中心或院系开具的学籍学历证明原件。
l 身份证原件。
l 报名登记表2张(须加盖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或院系公章)。
l 相片2张,贴于报名表贴照片处
2、往届毕业生
l 毕业证原件
l 身份证原件
l 教师资格证原件
l 报名登记表2张(须加盖单位、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或院系公章)。
l 相片2张,贴于报名表贴照片处
l 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提供志愿者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参加过“三支一扶”的高校毕业生,出具由各区级主管部开出的证明及复印件。
参加过2005年自治区统一招考的编制外聘用教师的,出具由教育局开出的证明及复印件。
参加过2003年-2005年“高校毕业生志愿服务山区九县(区)支教”的,出具县区教育局开出的证明及复印件。